含煤巖系形成過程中居主導地位的沉積環(huán)境或地貌景觀。主要包括:聚煤盆地距侵蝕區(qū)的遠近;聚煤盆地距海岸線的遠近;聚煤盆地的地形特征;聚煤盆地的水動力條件;水介質的化學特征;聚煤盆地的水動力條件;水介質的化學特性和生物群落的分布等。1
類型劃分根據(jù)含煤巖系形成時的古地理環(huán)境,可將其劃歸為不同的古地理類型。含煤巖系的古地理類型最早是由德國的C. F.曼(C. F. Nauman)于1854年提出的,當時只劃分為近海和內陸兩種類型,在中國則稱為海陸交替相和陸相煤系。這個分類曾起過很大的作用并一直沿用至今,但隨著生產和煤田地質學科的發(fā)展,日益感到這個分類過于籠統(tǒng),更難于細致地從成因上闡明含煤巖系的許多特點。因此,需更詳細地劃分其類型并總結每種類型的主要特點。
1956年,黃汲清在論述中國含煤地層地質時代及其分布規(guī)律時,曾劃分出了陸相或基本陸相沉積區(qū),海陸交互相寬廣盆地沉積區(qū),內陸山間盆地、山前盆地沉積區(qū)及淺海沉積區(qū)等。
Γ. Ф. 克拉舍寧尼科夫 (Γ. Ф. Крашениннков)(1957)分析了蘇聯(lián)若干地區(qū)含煤巖系的沉積特點,劃分出了廣闊濱海沖積平原、廣闊大陸沖積平原、濱海山間或山前盆地、濱海山前平原、大陸山前平原、大陸山間或山前盆地等六種類型的聚煤古地理環(huán)境。
北京地質學院煤田教研室(1962)在以上兩個分類的基礎上,根據(jù)當時掌握的資料,將含煤巖系分為海陸交互相和陸相,并按聚煤古地理環(huán)境劃分為8種聚煤古地理類型并詳述了每種類型及其亞型的主要特征。
一、海陸交替相含煤巖系
(一) 淺海型
(二)濱海平原型,包括濱海過渡帶亞型和濱海沖積平原亞型
(三) 濱海山前或山間盆地型
(四) 狹長海灣型
二、陸相含煤巖系
(五) 廣闊內陸沖積平原型
(六) 內陸盆地型
(七)內陸山間盆地型,包括山間谷地亞型和山間湖盆亞型
(八) 內陸山前盆地型
同一時期和稍后,國內又有某些教學、科研部門提出了另外一些分類,但彼此間似無原則性的差別。近年來,由于人們的注意力已轉向沉積體系、沉積體系組合以及盆地充填、演化模式的研究,未更多探討統(tǒng)一適用的古地理類型劃分和命名問題。2
相關理論每一種古地理類型或亞型,都是由一、兩種或更多的沉積體系組合而成的。以發(fā)育沖積扇的山間盆地為例,當沖積扇體系與貫流河體系組合時,構成山間谷地型含煤巖系;當沖積扇體系與湖泊體系組合時,則構成山間湖盆型含煤巖系。只要真正弄清了含煤巖系中的各種沉積體系,就不難恢復含煤巖系形成時的古地理環(huán)境,并恰當?shù)卮_定其古地理類型。
不同的聚煤古地理環(huán)境在空間和時間上可相互過渡。同一含煤巖系,其形成環(huán)境不但隨時間發(fā)生變化,而且在不同地段也有差別,因此有可能分屬于不同的古地理類型或亞型。為此,必須十分重視研究聚煤古地理環(huán)境的時空演化。
本詞條內容貢獻者為:
楊剛 - 教授 - 西南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