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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普中國]-柳氮磺吡啶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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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氮磺吡啶片,適應癥為用于潰瘍性結腸炎。

成份本品主要成份為:柳氮磺吡啶;
其化學名稱為:5-[對-(2-吡啶胺磺?;?苯]偶氮水楊酸 ;
其結構是為:

分子式:C18H14N4O5S
分子量:398.39

性狀本品為腸溶糖衣片,除去包衣后顯棕色。

適應癥用于潰瘍性結腸炎。

規(guī)格0.25g

用法用量口服 初始劑量為一日2~3g(8~12片)分3~4次口服,如無腸胃道反應或過敏反應,則逐日增至一日4~6g(16~24片),分4次服,待癥狀好轉后,可逐漸減至維持量,一日1.5g(6片),分3次服,直至癥狀完全消失。兒童:初始劑量為一日40~60mg/kg,維持量每日30mg/kg,分3~4次服。

不良反應血清磺胺吡啶及其代謝產物的濃度(20~40μg/ml)與毒性有關。濃度超過50μg/ml時具毒性,故應減少劑量,避免毒性反應。
1.過敏反應較為常見,可表現為藥疹,嚴重者可發(fā)生滲出性多形紅斑、剝脫性皮炎和大皰表皮松解萎縮性皮炎等;也有表現為光敏反應、藥物熱、關節(jié)及肌肉疼痛、發(fā)熱等血清病樣反應。
2.中性粒細胞減少或缺乏癥、血小板減少癥及再生障礙性貧血?;颊呖杀憩F為咽痛、發(fā)熱、蒼白和出血傾向。
3.溶血性貧血及血紅蛋白尿。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患者使用后易發(fā)生,在新生兒和小兒中較成人為多見。
4.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核黃疸。由于可與膽紅素競爭蛋白結合部位,致游離膽紅素增高。新生兒肝功能不完善,故較易發(fā)生高膽紅素血癥和新生兒黃疸。偶可發(fā)生核黃疸。 5.肝臟損害,可發(fā)生黃疸、肝功能減退,嚴重者可發(fā)生急性肝壞死。
6.腎臟損害,可發(fā)生結晶尿、血尿和管型尿。偶有患者發(fā)生間質性腎炎或腎管壞死的嚴重不良反應。
7.惡心、嘔吐、胃納減退、腹瀉、頭痛、乏力等。一般癥狀輕微,不影響繼續(xù)用藥。偶有患者發(fā)生艱難梭菌腸炎,此時需停藥。
8.甲狀腺腫大及功能減退偶有發(fā)生。
9.中樞神經系統(tǒng)毒性反應偶可發(fā)生,表現為精神錯亂、定向力障礙、幻覺、欣快感或抑郁感。一旦出現均需立即停藥。
10.罕見有胰腺炎、男性精子減少或不育癥。

禁忌對磺胺類藥物過敏者、孕婦、哺乳期婦女、2歲以下小兒禁用。

注意事項1.缺乏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肝功能損害、腎功能損害患者、血卟啉癥、血小板、粒細胞減少、血紫質癥、腸道或尿路阻塞患者應慎用。
2.應用磺胺藥期間多飲水,保持高尿流量,以防結晶尿的發(fā)生,必要時亦可服堿化尿液的藥物。如應用本品療程長,劑量大時宜同服碳酸氫鈉并多飲水.以防止此不良反應。治療中至少每周檢查尿常規(guī)2~3次,如發(fā)現結晶尿或血尿時給予碳酸氫鈉及飲用大量水,直至結晶尿和血尿消失。失水、休克和老年患者應用本品易致腎損害,應慎用或避免應用本品。
3.對呋塞米、砜類、噻嗪類利尿藥、磺脲類、碳酸酐酶抑制藥及其他磺胺類藥物呈現過敏的患者,對本品亦會過敏。
4.治療中須注意檢查:
(1)全血象檢查,對接受較長療程的患者尤為重要。
(2)直腸鏡與乙狀結腸鏡檢查,觀察用藥效果及調整劑量。
(3)治療中定期尿液檢查(每2~3日查尿常規(guī)一次)以發(fā)現長療程或高劑量治療時可能發(fā)生的結晶尿。
(4)肝、腎功能檢查。
5.遇有胃腸道刺激癥狀,除強調餐后服藥外,也可分成小量多次服用,甚至每小時一次,使癥狀減輕。
6.根據患者的反應與耐藥性,隨時調整劑量,部分患者可采用間歇治療(用藥二周,停藥一周)。
7.腹瀉癥狀無改善時,可加大劑量。
8.夜間停藥間隔不得超過8小時。
9.腎功能損害者應減小劑量。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1.磺胺藥可穿過血胎盤屏障至胎兒體內,動物實驗發(fā)現有致畸作用。人類中研究缺乏充足資料,因此孕婦應禁用。
2.磺胺藥可自乳汁中分泌,乳汁中濃度約可達母體血藥濃度的50%~100%,藥物可能對乳兒產生影響;磺胺藥在葡萄糖-6-磷酸脫氫酶缺乏的新生兒中的應用有導致溶血性貧血發(fā)生的可能。因此哺乳期婦女應禁用。

兒童用藥由于磺胺藥可與膽紅素競爭在血漿蛋白上的結合部位,而新生兒的乙酰轉移酶系統(tǒng)未發(fā)育完善,磺胺游離血濃度增高,以致增加了核黃疸發(fā)生的危險性,因此該類藥物在新生兒及2歲以下小兒應禁用。

老年用藥老年患者應用磺胺藥發(fā)生嚴重不良反應的機會增加。如嚴重皮疹、骨髓抑制和血小板減少等是老年人嚴重不良反應中常見者。因此老年患者宜避免應用,確有指征時需權衡利弊后決定。

藥物相互作用1.與尿堿化藥合用可增強磺胺藥在堿性尿中的溶解度,使排泄增多。
2.對氨基苯甲酸可代替磺胺被細菌攝取,對磺胺藥的抑菌作用發(fā)生拮抗,因而兩者不宜合用。
3.下列藥物與磺胺藥合用時,后者可取代這些藥物的蛋白結合部位,或抑制其代謝,以致藥物作用時間延長或毒性發(fā)生,因此當這些藥物與磺胺藥合用,或在應用磺胺藥之后使用時需調整其劑量。此類藥物包括口服抗凝藥、口服降血糖藥、甲氨蝶呤、苯妥英鈉和硫噴妥鈉。
4.骨髓抑制藥與磺胺藥合用時可能增強此類藥物對造血系統(tǒng)的不良反應。如有指征需兩類藥物合用時,應嚴密觀察可能發(fā)生的毒性反應。
5.避孕藥(雌激素類),長時間與磺胺藥合用可導致避孕的可靠性減少,并增加經期外出血的機會。
6.溶栓藥物與磺胺藥合用時,可能增大其潛在的毒性作用。
7.肝毒性藥物與磺胺藥合用,可能引起肝毒性發(fā)生率的增高。對此類患者尤其是用藥時間較長及以往有肝病史者應監(jiān)測肝功能。
8.光敏藥物與磺胺藥合用可能發(fā)生光敏的相加作用。
9.接受磺胺藥治療者對維生素K的需要量增加。
10.烏洛托品在酸性尿中可分解產生甲醛,后者可與磺胺形成不溶性沉淀物。使發(fā)生結晶尿的危險性增加,因此不宜兩藥合用。
11.磺胺藥可取代保泰松的血漿蛋白結合部位,當兩者合用時可增強保泰松的作用。
12.磺吡酮(sulfinpyrazone)與磺胺類藥物同用時可減少后者自腎小管的分泌,其血藥濃度升高且持久,從而產生毒性,因此在應用磺吡酮期間或在應用其治療后可能需要調整磺胺藥的劑量。當磺吡酮療程較長時,對磺胺藥的血藥濃度宜進行監(jiān)測,有助于劑量的調整,保證安全用藥。
13.與洋地黃類或葉酸合用時,后者吸收減少,血藥濃度降低,因此須隨時觀察洋地黃類的作用和療效。
14.與丙磺舒合用,會降低腎小管磺胺排泌量,致磺胺的血藥濃度上升,作用延長,容易中毒。
15.與新霉素合用,新霉素抑制腸道菌群,影響本品在腸道內分解,使作用降低。

藥物過量當每天用量達到或超過4g或血清藥物濃度超過 50ug/ml,不良反應或毒性反應增多。

藥理毒理本品為磺胺類抗菌藥。屬口服不易吸收的磺胺藥,吸收部分在腸微生物作用下分解成5-氨基水楊酸和磺胺吡啶。5- 氨基水楊酸與腸壁結締組織絡合后較長時間停留在腸壁組織中起到抗菌消炎和免疫抑制作用,如減少大腸埃希菌和梭狀芽孢桿菌,同時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其他炎癥介質白三烯的合成。因此,目前認為本品對炎癥性腸病產生療效的主要成分是5-氨基水楊酸。由本品分解產生的磺胺吡啶對腸道菌群顯示微弱的抗菌作用。

藥代動力學口服后少部分在胃腸道吸收,通過膽汁可重新進入腸道(腸-肝循環(huán))。末被吸收的部分被回腸末段和結腸的細菌分解為5-氨基水楊酸與磺胺吡啶,殘留部分自糞便排出。5- 氨基水楊酸幾乎不被吸收,大部分以原形自糞便排出,但5- 氨基水楊酸的N-乙酰衍生物可見于尿內?;前愤拎た杀晃詹⑴判?,尿中可測知其乙?;x產物。
磺胺吡啶及其代謝產物也可出現于母乳中。

貯藏遮光,密封保存。

包裝瓶裝,100片/瓶;盒裝,60片/盒。

有效期二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