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技術的不斷進步
AI應用場景越來越豐富
“一鍵換臉”,和喜愛的偶像合影
大叔通過AI技術秒變蘿莉御姐
“AI孫燕姿”剛“出道”就爆火
……
曾經離我們很遙遠的AI
如今正迅速進入大眾生活
需要注意的是
騙子也盯上了AI技術
利用它玩起了“真假美猴王”
和你視頻對話的可能不是本人
近日
包頭警方發(fā)布一起利用AI實施電信詐騙的典型案例
“好友”突然打來視頻
福州的郭先生在確認過長相和聲音后仍被騙
10分鐘內被騙走430萬元
原來是騙子通過智能AI換臉和擬聲技術
佯裝好友對他實施了詐騙
幸運的是
接到報警后,福州、包頭兩地警銀迅速啟動止付機制
成功止付攔截336.84萬元
案件披露后
#AI詐騙正在全國爆發(fā)#的話題沖上熱搜
引發(fā)網友廣泛關注
AI詐騙常用手法
如何防范AI詐騙
那么面對AI換臉詐騙就沒轍了嗎?
在AI時代,眼見、耳聽都不一定為實了,大大增強了迷惑性。運用AI技術,再加上套路和劇本的演繹,這樣的詐騙手段,小伙伴們要hold住。
詐騙“魔高一尺”,防范“道高一丈”。
監(jiān)管先行避免AI“野蠻生長”
需要厘清的是,AI換臉雖然是新事物,但卻不存在“監(jiān)管空白”或“無法可依”的情況。
針對技術手段日益更新的AI詐騙事件,2022年11月25日,國家互聯網信息辦公室、工業(yè)和信息化部、公安部聯合發(fā)布《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自2023年1月10日起施行。規(guī)定要求深度合成服務提供者對使用其服務生成或編輯的信息內容,應當添加不影響使用的標識。提供智能對話、合成人聲、人臉生成、沉浸式擬真場景等生成或者顯著改變信息內容功能的服務的,應當進行顯著標識,避免公眾混淆或者誤認。要求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采用技術手段刪除、篡改、隱匿相關標識。
今年4月11日,國家網信辦起草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服務管理辦法》(征求意見稿),提出AI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其中也明確提到,禁止非法獲取、披露、利用個人信息和隱私、商業(yè)秘密。
【溫馨提示】
使用AI“換臉”及類似軟件風險極高,伴隨著法律風險和侵權糾紛。“AI換臉技術”即便只是用來搞笑或者制作惡搞照片,也有可能涉及侵犯肖像權、名譽權,造成嚴重后果的,還可能構成侮辱罪或者誹謗罪。希望大家依法使用該項技術,一旦遇到類似本案中利用“AI換臉技術”實施犯罪行為的,應第一時間固定證據,并及時向司法機關報案。
策劃:程立葳
文字:連雨欣
制圖:袁羽(漫畫除外)
參考資料:公安部網安局微信號、新華社、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東南網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