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漁業(yè)部長Sakti Wahyu Trenggono指出:“龍蝦幼體的走私仍然猖獗,因為國外對龍蝦的需求仍然很高,而且一些人確實從走私本身中受益?!?/p>
2022年8月,印度尼西亞當局在一艘從廖內群島開往新加坡的船上首次扣押了價值300億印尼盧比(200萬美元)的貨物,當時船距新加坡僅一小時航程。其后價值39億印尼盧比(25.7萬美元)的第二批貨物于9月12日在雅加達國際機場被扣押,目的地也是新加坡。
在這兩起案件中,當地走私者似乎都在與新加坡的同行合作,他們還有一份向新加坡運送貨物的“時間表”。
圖源:Suryadi/Mongabay Indonesia
2016年,時任印尼漁業(yè)部長Susi Pudjiastuti宣布禁止出口龍蝦幼體,以保護數量不斷下降的野生種群,并處理非法龍蝦市場。其后,她的繼任者Edhy Prabowo于2020年5月解除了這項禁令,但后來因收受賄賂以換取向其親信控制的公司授予出口許可證而入獄。
接替Edhy的Sakti在2021年6月恢復了禁令。在他的聲明提到,這兩批被沒收的龍蝦幼體都被放回了大海。
盡管印尼禁止龍蝦幼體出口,但該國漁業(yè)部指出,新加坡仍允許從印尼進口龍蝦幼體。前漁業(yè)部長Susi在2019年也曾批評新加坡允許在沒有有效出口許可證的情況下從印度尼西亞運送龍蝦幼體。此前,兩名新加坡人因從印尼占碑省向新加坡和越南走私龍蝦幼體而被判入獄。
圖源:Indonesian Ministry of Marine Affairs and Fisheries
“需要對此開展進一步調查,明確某些機構在新加坡收集(龍蝦幼體)是否合法,但目前我們只知道他們有時間表,”漁業(yè)部海洋和漁業(yè)資源監(jiān)督總干事Adin Nurawaluddin說道。
龍蝦是印度尼西亞最主要的漁業(yè)商品之一,但根據國家洗錢監(jiān)管機構PPATK的數據,僅在2019年,僅非法出口龍蝦幼體和龍蝦仔就給該國造成了9000億印尼盧比(6400萬美元)的收入損失。這些幼體通常被賣給越南、新加坡等國的買家,在那里它們可以被飼養(yǎng)成成熟的龍蝦,并以更高的價格出售。
在2021年恢復出口禁令時,Sakti還努力發(fā)展國內龍蝦養(yǎng)殖業(yè),以提高跟越南之間的競爭力。漁業(yè)部表示,將在幾個地區(qū)推廣龍蝦養(yǎng)殖場的水產養(yǎng)殖技術,以提高龍蝦的存活率和生產率。
Sakti表示:“印度尼西亞龍蝦養(yǎng)殖業(yè)的發(fā)展需要各利益相關方在開發(fā)龍蝦飼料、籌集資金、研究和技術轉讓方面的支持?!?/p>
在監(jiān)控方面,印尼漁業(yè)部也加強了該國國際機場和海上的安全。2022年3月,漁業(yè)部部署了四艘快艇以監(jiān)視廖內群島和新加坡之間的水域。Sakti還指出,應繼續(xù)提高漁民的意識,阻止他們出口龍蝦幼體。
Adin表示:“我們強烈反對在印尼水域開展的任何非法活動。”“我們呼吁走私者停止他們的活動,執(zhí)法人員將隨時準備監(jiān)測我們的包括龍蝦幼體在內的漁業(yè)資源?!比绻锩闪?,違法者將面臨最高16年的監(jiān)禁和最高35億印尼盧比(23萬美元)的罰款。
自然資源保護主義者和政策制定者認為,非法出口龍蝦幼體是對野生種群的一大威脅。漁業(yè)部對印度尼西亞水域潛在野生龍蝦存量的估計為270億只。但印尼國家漁業(yè)資源研究委員會在2016年報告稱,在11個官方批準的捕魚區(qū)中,有6個區(qū)域的龍蝦已被過度捕撈,而其余的則被最大限度地捕撈。
參考文獻:
https://news.mongabay.com/2022/09/indonesian-lobster-larvae-bound-for-singapore-reveal-role-of-smuggling-network/
編譯:Victoria
審核:Richard
編輯:Tom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