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朝與漢朝合稱秦漢,歷經440余年。由于年代久遠,先人留下有關火災和防火措施的文獻分散在各地的圖書館和檔案館中?!吨袊馂拇蟮洹穼@些資料做了系統(tǒng)的收集和梳理,功在千秋。
秦漢時期,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和生產力的提高,火災也相應地增加。《中國火災大典》收集了當年的火災163例,其中秦代4例,西漢46例,王莽新朝10例,東漢103例。從這些案例中我們可以對當年的火災情況窺見一斑。
秦漢時期引發(fā)火災的直接原因主要有以下幾種。
戰(zhàn)爭
在上述的163起火災中,戰(zhàn)爭引發(fā)的火災59起,占36%。
戰(zhàn)爭引發(fā)的火災,主要有兩種情況。
一種完全出于破壞。破壞的對象主要是象征王朝的的皇宮、祖廟、陵墓及街市等。這類火災損失極其嚴重。
項羽火燒咸陽宮,是勝利者燒毀前朝宮殿的典型;東漢赤眉軍首領攻占長安后因城中缺糧難以堅守,撤出時放火燒城,是失敗者燒毀宮殿的典型。
另一種是出于進攻或防御的需要。這類火災主要集中在軍營、關隘、棧道等,破壞的范圍比較小。
例如漢王元年(前206年)春,項羽入關后,背棄楚懷王與諸將關于先入函谷關者可在其地封王的約定,改封劉邦為漢王。劉邦率軍去漢中途中燒毀所過棧道,表示無意再回來,麻痹項羽。
用火不慎
用火不慎,在秦漢稱為失火或遺火。在163起火災中,用火不慎引發(fā)的火災86起,占52.8%,居各類火災原因之首。
雷電等自然因素
秦漢時期,雷電等自然因素引發(fā)的火災11起,占6.7%。
例如漢朝伏無忌《古今注》記載:元和三年(86年)六月丙午(初四日),雷電火,燒洛陽北宮朱爵西厥。
其他
其他原因包括放火、自焚和原因不明的火災,共7起,占4.3%。
秦漢時期使用的滅火工具與先秦時一樣,沒有超出平時生活、生產使用工具的范圍,消防的戰(zhàn)斗力不強。因此政府對防火很重視。
秦朝制訂了一系列防火法規(guī),力圖從制度上避免火災的發(fā)生,尤其在宮殿、衙門和倉庫等官方場所發(fā)生。
從《云夢秦簡·內史雜律》,主要措施有建筑高墻隔離重點防火部位、禁止閑雜人員靠近和出入;禁止帶火入庫和輪流看守,嚴加巡查等等。
西漢時期政府進一步拓展了防火法規(guī)的管理范圍。例如規(guī)定在夏至和立秋過后禁止放火燒荒和用木炭鑄鐵或燒礦石,以防止火災的發(fā)生。
漢代城中及官府門前建有報火警用的街鼓。一旦有火情,就有人擊鼓通知當地民眾在火災的初起階段盡快滅火。東漢政府還在城里建造可以及時發(fā)現火情的瞭望樓。
漢朝開始注重居民防火。西漢宣帝時,大臣徐生上書講了“曲突徒薪”的故事。兩千年來,這個宣傳家庭防火安全的故事得到廣泛的傳播。
在農耕時代,生產力發(fā)展緩慢,消防裝備的進步不快。但是各個時代的古人還是努力做好消防工作,給我們留下了許多寶貴經驗,值得我們了解、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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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范強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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